质量保证书

时间:2024-07-16 11:21:09
【精华】质量保证书合集五篇

【精华】质量保证书合集五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保证书与我们愈发关系密切,保证书具有单方的特证。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保证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质量保证书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质量保证书 篇1

尊敬的XX:

为了确保医疗器械的质量,维护商业信誉,稳定正常的医疗器械产品的流通秩序,我公司保证:

一、我公司保证产品质量,如有因我公司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一切由我公司负责。

二、我公司提供合法有效的证照,具体列出售出商品的品名、规格、产地、批号和销售日期,以便以后查对。

三、我公司遵循商业信誉和职业道德,保证不弄虚作假。

致此

敬礼!

质量保证书 篇2

壹木居地板符合中华人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保证产品的表面耐磨、耐压、搞紫外线、不退色、绿色环保。

下列质量保证条款既由制造商发布,保证壹木居地板能适用于家庭、写字楼及商厦等公共场所。

1、 制造商向原始消费者保证其产品的质量安全达到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

2、如无错误使用和错误安装,壹木居地板其无可视损坏之使用寿命可达15年。

3、自安装之日起1年内,如出现地板质量部题,可与各地经销商联系,保证以同类花色免费给予等量替换。

4、以上特殊情况下的免责:因消费者错误使用或错误安装或不可抗力及其它未测因素导致的损坏,制造商不负赔偿或免费更换之责。

免责情况指:

安装地面不平整、拱起、低洼超出2亳米者,建议不在原有的地板上铺设。

潮湿地面、墙边不宜安装。在必须安装过渡条位置而不安装过渡条的客户。

在门口、墙边、柜边、落地玻璃、立柱边等位置坚持不留8-10亳米的伸缩缝的客户

水浸、雨淋等导致的损坏,如地板接口处翘曲等。

非公司认可的人员安装或合用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胶水安装者。

对室内某特定区域的地板超负荷合用或猛烈撞击、刮刻等使用不当引起的人为损坏。

质量保证书 篇3

为保证产品质量,明确购销双方产品质量责任,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特作如下保证:

一、我公司提供的产品质量原则上按购货方规定的技术标准执行。在购货方没有规定的`技术标准时,我公司将按照国家现行标准执行,并向购货方提供产品样品,经购货方同意后向购货方提供产品,并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和逐步提高。

二、供货方向购货方提供加盖供货单位公章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供货方向购货方提供加盖供货单位公章的产品标准复印件。

四、供货方保证所供产品符合法定的质量标准,并对产品质量负责,必要时向购货方提供必要的质量资料,诸如产品检验报告书等相关资料。

五、消费者因产品质量问题进行投诉,供货方应积极配合妥善解决,如确属供货方的责任,供货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六、质量争议(问题)的处理:

购货方应严格按照制订的技术标准对供货方的产品进行检验,保证检验的公正和科学性,对检验不合格的剩余样品应保留一周。

对确属供货方质量问题的,已经使用造成的损失,由我公司负责。

对确属供货方生产质量问题,没有使用的,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退货或降价)。

七、本产品质量保证书自双方签定供货合同发生供货时生效,业务终止时同时终止。

八、本保证书一式两份,双方各保存一份。

___________公司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质量保证书 篇4

本着对住户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公司对提供销售的 市(县) 区(镇) 路(街) 号 小区 幢 室住宅,在其结构、部件、设施、维修方面作出下列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本住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其中共有建筑面积分摊 平方米。 二、本住宅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单位设计,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本住宅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为 年。

三、本住宅于 年 月 日经竣工验收核验,质量等级为 。 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本住宅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为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房屋基础、结构主体和设备的白蚁预防包治,为本住宅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15年;

3、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年; 4、室内地面空鼓开裂或大面积起砂、墙面和顶棚抹灰脱落,为 年; 5、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 年; 6、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 年; 7、卫生洁具 年; 8、灯具、电器开关 月。

上述第3-8项保修期限按本保证书第五条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自本住宅交

付住户使用之日起计算。

本公司可以延长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

五、国家有关建设工程和商品住宅质量保修期限的规定条款:

(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在保修期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责任。

(三)《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第五条《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

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

3、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 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 墙面、顶棚抹灰脱落1年; 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 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 管道堵塞二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卫生洁具1年; 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4、用户报修的单位,答复和处理的时限。

六、本公司向住户交付本住宅时,已办理交房验收手续,并由住户对住宅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签字认可。住户验收后自行添置、改动的设施、设备,由住户自行承担维修责任。

七、因住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管线位置和不当装修而造成的质量问题,本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八、住户入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承诺在三十日内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对住宅质量仍有争议的,可向本住宅所在地设区市建设工程质量协会申请鉴定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九、本保证书在住宅交付用户使用时提供,并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证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 公司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日 期:

物业管理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质量保证书 篇5

由我单位负责监理的茶卡对格尔木公路工程,任命 为驻地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青海省建设工程监理规定实施细则》和国家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严格履行监理单位的质量安全责任和义务、对工程质量负监理责任,并保证做到: (1)根据合同文件对合同段工程施工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对本合同段监理人员进行工作安排、管理、检查和协调。

(2)根据监理工作的需要向承包人签发有关指令、指示、通知、函件,并报总监办、总监代表处备存。

(3)全面熟悉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和施工设计图纸,纠正设计图中的错漏,实施现场审查。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予以解决。

(4)审查承包人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提出意见报总监办审批,审批单项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批准单项工程的开工报告及工艺试验报告。监督承包人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读滞后于计划工期的工程,有权向承包人发出警告,督促承包人采取措施或调整施工计划;对严重滞后与计划工期并且位于关键路线上的工程及时向总监办、总监代表处报告,建议采用能使工程按预期工期完工的措施。

(5)按合同文件严格控制施工质量,审批原材料、构件、半成品及各种混合材料的试验报告及混合料的配合比设计,检查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特别是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质量。

(6)审核承包人的试验检测设备、机械设备及人员情况,审批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及自检人员;检查承包人的现场安全措施,对不合格的安全措施应指示承包人限期整改。为保证工程和施工人员的安全,有权下令暂时停止施工,有权检查承包人的保险是否有效。

(7)把握与控制施工中可能产生的工程索赔以减少损失,向业主提供所有工程索赔和争议事实的监理记录、证明材料和分析资料,并提出建议性意见,对承包人提出的延期和索赔申请的期限和费用计算提出审核意见。

(8)审核、签署承包人的中间计量支付证书和最终支付证书,提出意见后报总监办、总监代表处。

(9)主持分项工程的中间交工验收,签发分项工程中间交工证书。

(10)负责确认"竣工图纸"是否与实际相符,竣工资料是否正确。

(11)决定额外试验与检查。

(12)当承包人有违约行为时证明承包人违约。

(13)对不符合合同、规范、施工图纸要求的工程,有权指令承包人返工,必要时可下达停工令。

(14)主持召开每月的常规会议。研究和解决合同执行中的各种问题,发布会议纪要。

(15)审查承包人的组织机构、管理人员、管理体系是否按合同文件配置,是否正常运行;审查任何分包人的资质、分包及分包工程项目类别、数量。

(16)对承包人任何行为不端,在覆行职责中不能胜任或玩忽职守的现场人员,可提请总监办、总监代表处审查、批准撤换或驱逐出现场。

(17)完成向总监办报送的各种定期报表、工作报告;作好监理日志和各种监理图表。

(18)审查承包人的交工报告,参加合同段工程交工验收,编写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19)完成总监办、总监代表处交办的其它工作。 (20)组织或执行上级监理机构要求的监理业务学习,交流活动等。

监理单位:(公章)

驻地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 月 日

注:本保证书一式两份,监督站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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